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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的通知 关于确定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的通知

关于确定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的通知

分类:全部 雄安新区 政策文件 河北省 121

雄县、容城、安新县财政局、住建局,新区各有关部门,雄安集团,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落实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要求,做好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试点工作,根据《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雄安绿建发〔2022〕3号)等文件,经组织报送、专家评审,确定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初中项目等11个项目(详见附件)为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请相关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试点城市的重要任务目标,提升开展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建筑建材行业加快绿色转型发展。要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和“绿色、智能、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试点项目建设标准,增强标杆意义。要按照三部委试点通知要求完善需求标准,严把质量关,进一步增加试点项目“绿色”含量,打造精品项目。

二、加强协作配合。

请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雄安改发〔2024〕10号)等工作要求,根据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工作部署,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举措,形成推动合力。各项目单位要及时制定建设标准,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第三方咨询机构要熟练掌握操作要点,各司其职提供咨询服务。财政、建设等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取得成效。为鼓励试点单位,列入本次试点的项目将给予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

三、及时总结经验。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本次试点项目选择了各类不同建设阶段的项目,各阶段的项目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应完善的工作和资料及时补充,应落实的计划抓紧制定,确保所有项目都能按试点要求完善数据信息,提高试点的现实意义。请相关责任单位强化试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提炼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以便下一步宣传推广,切实发挥试点城市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名单

 

 

河北省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支付中心

河北省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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