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特别提示:以下内容适用于企业申请登记入驻“全国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若企业申请入驻各地方省/市数据库时,需符合各地方省/市数据库的管理要求。
登记说明
(一)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是全行业、全品类建材产品采信应用数据库,接收全部品类建材、部品申报入库。符合绿色建材要求的产品标记为绿色建材,可纳入建设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中,尚不满足绿色建材认定条件的建材产品可先行登记入库,并在具备相关资质时及时补充登记。
本文所指绿色建材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建材产品:
- 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 提供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的绿色建材检测报告;
以下尚不满足绿色建材认定条件的建材产品可先行登记入库,并在具备相关资质时及时补充登记。
- 尚未取得上述资质材料的建材产品;
- 未在《需求标准》中有明确指标规定的产品;
- 尚未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的建材产品;
(二)建材产品登记后,应及时按照各城市的具体要求,继续在城市级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入库申报(已经提交的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交),并接受城市住建主管部门的管理,以便参与地方城市的政府采购等活动,审核通过后平台动态发布绿色建材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