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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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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节科字〔2022〕1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我厅制定了《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9日

转发自-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5年)

绿色建材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是推动城乡建设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的重要举措。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落实国家、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创新驱动、系统观念,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宜居、健康、舒适生活环境的需要,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工程应用力度。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其中,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采用绿色建材,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鼓励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绿色建材,引导新建、改建农村住房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以上,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亿平方米,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1亿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全省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其中济南、青岛、烟台3市达到50%以上。

(二)推广适宜技术产品。分批次编制发布山东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重点推广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节能系统门窗、可再生能源利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装配化装修、建筑垃圾循环再生等绿色建材,积极推广自然采光、通风、雨水收集、中水利用、节能、节水、隔声、减隔震等适宜配套技术产品。鼓励优先选用获得认证标识的绿色建材产品,严禁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材和产品。

(三)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山东省绿色建材工程应用评价导则》,明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办法及不同类型建筑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要求。细化星级绿色建筑评价中绿色建材应用评分要求,将绿色建材应用情况纳入装配式建筑、健康住宅等评价标准内容。加强绿色建材生产标准与工程建设设计规范及相关工程应用标准的衔接配套,鼓励指导绿色建材生产企业主编参编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工程应用技术标准。2025年,基本形成满足工程设计、施工、验收需求的绿色建材应用技术标准体系。

(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联合领域内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组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创新创业联合体或技术创新中心,协同开展绿色建材产品技术研究,推进绿色建材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将绿色建材技术产品研究作为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重点方向,支持开展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高强钢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装配化装修、节能门窗、高效节能保温材料、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建筑垃圾再生建材等工程应用技术攻关。组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专业委员会,为开展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加强政府采购支持。落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指导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济宁、德州、菏泽等8市,以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为重点,抓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实施,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全覆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完善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探索开展绿色建材集中带量采购,逐步推动全省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全面采用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

(六)推进绿色建材认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支持具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有关技术产品应用推广能力和经验的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加大国家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解读宣传力度,引导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向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到2025年,全省绿色建材认证技术产品达到300项以上。

(七)建立健全采信机制。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编制绿色建材采信技术要求,将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虽未经认证但满足采信技术要求的绿色建材,纳入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并将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信息、主要性能指标、工程应用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为工程建设各方选择应用适宜绿色建材产品提供便利。

(八)健全应用管控机制。指导各市建立覆盖招标、设计、图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绿色建材应用闭环监管机制,将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情况纳入《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结合工程造价改革将使用绿色建材成本纳入工程预算造价。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加大绿色建材进场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与工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动协调,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将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质量强省等考核评价,建立实施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激励扶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已有适用于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财政、税收、科技、环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绿色建材纳入绿色金融及碳中和等新型债券支持范围,引导银行增加优惠利率贷款投放,针对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应用工程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加强示范引领。组织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打造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相结合的绿色建材应用综合示范工程,到2025年,创建省级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50个以上。将绿色建材应用情况纳入泰山杯、省优质结构工程等省级奖项评分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应用项目优先推荐申报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奖项。

(四)加强宣传交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材健康、环保、安全的认知度。发挥社会团体作用,通过举办博览会、技术推广会等,强化行业交流合作,努力营造行业各方共同关注支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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