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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导则(试行)》解读 《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导则(试行)》解读

《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导则(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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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指导行业各方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结合山东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山东同圆设计集团牵头编制了《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有关情况如下:

一、制定背景

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提出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建立健全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等一系列要求。

近年来,我厅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对全省绿色建材推广工作作出系统安排,明确要求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采用绿色建材;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要求济南、青岛等8个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以政府采购工程为重点,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总得来看,我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有了很好的基础,但还存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推广应用要求不够细致、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办法尚不明确等问题。为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导则》,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明确绿色建材推广要求,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参建单位提供指导。

二、主要内容

《导则》主要分为总则、基本规定、设计与审查、施工管理、验收与监督管理5个章节。

(一)总则。主要明确编制目的、原则及适用范围,提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参与的绿色建材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将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情况列为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等相关检查考核内容,将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相关政策、技术要求等纳入本地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相关培训内容。

(二)基本规定。主要明确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绿色建材应用范围及应用比例,并进一步明确细化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方法;同时对选用的绿色建材产品提出要求,规定应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或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鼓励优先选用纳入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的绿色建材产品。

(三)设计与审查。主要明确在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增加绿色建材应用专项说明,并对绿色建材应用专项说明内容进行细化。同时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专项说明进行审查,当工程设计变更时,其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

(四)施工管理。主要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职责。规定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首要责任人,应将绿色建材应用情况纳入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建立绿色建材相关内容的专项资料档案。施工单位应建立绿色建材进场专项台账,分阶段开展自查自纠。监理单位应制定绿色建材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细则开展监理活动。检测单位在检测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换检测样品,不得出具不实、虚假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

(五)验收与监督管理。主要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绿色建材应用专项内容进行验收,形成专项验收报告并对验收结果负责,细化绿色建材专项验收的审查内容。提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绿色建材应用专项报告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加强绿色建材应用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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