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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绿色建材采信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大连市绿色建材采信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大连市绿色建材采信申报工作的通知

分类:工作动态 公示公告 351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按照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要求,扩大绿色建材采信范围,提高绿色建材供给,顺利完成大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任务,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指导,现组织开展大连市绿色建材采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信依据

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附件1)作为绿色建材产品采信依据。

二、采信范围

(一)采信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建材产品,可进行绿色建材采信申报:

1.取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的建材产品;

2.取得绿色建材政府采购符合性证明的建材产品;

3.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的检测报告,且具有环保、节能等特征的建材产品。

(二)存在以下四种情况,采信申报不予受理:

1.无产品标准及应用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

2.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及淘汰类的产业;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有不良记录的企业。

三、申报资料

1.绿色建材采信申报表(附件2);

2.申报承诺书(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

4.认证证书、符合性证明、检验报告三者任选其一;

5.产品应用案例资料。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格式)打包为一个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zjj_jzyc@126.com

2.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建材产品纳入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

(1)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具有《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或者符合性证明;

(2)具有真实、有效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3.对于采信入库的绿色建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试点任务需求,不定期分批在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予以公布。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试点项目的采购人原则上应选用采信数据库中的绿色建材。

五、监督管理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一)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暂停采信:

1.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

2.生产应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的;

3.存在的问题未完成整改的。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采信,两年内不予受理绿色建材采信申报:

1.伪造虚假证明资料骗取采信的;

2.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3.有生产应用违规问题拒不整改的;

4.发现违反《申报承诺书》内容的。

六、其他

1.本通知由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2.本通知所述采信范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出台《大连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后,采信范围和采信数据库另行修订。

3.对绿色建材采信工作如有疑问,可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处联系。联系方式:0411-83632397。

附件: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转发自-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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