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科〔2024〕4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相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2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3〕261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20〕125号)等相关文件,培育壮大新乡市绿色建筑材料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加强建材市场管理,结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通河南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与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豫建函〔2024〕28号)《关于河南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开通运行的公告》,决定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并依托建立新乡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是全行业、全品类建材产品采信应用数据库,接收全部品类建材、部品申报入库,在新乡市辖区内生产或使用的所有建材产品均可申请入库登记。符合绿色建材要求的产品标记为绿色建材,可纳入建设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中,尚不满足绿色建材认定条件的建材产品可先行登记入库,并在具备相关资质时及时补充登记。
二、登记入口
办理登记的建材生产企业登录“新乡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网址https://xinxiang.shuzijiancai.com )或“河南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网址https://henan.shuzijiancai.com )填报申请资料,申报指南见附件,办理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推广应用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做好宣传动员,督促引导建材企业对辖区内流通使用的建材产品进行入库登记,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建材产品宣传活动,加强对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采信应用相关政策的解读,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材产品的认知度。相关行业协会应积极指导会员企业尽快完成入库登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
(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积极培育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和高品质绿色建材产业。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涉及建材的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过采信应用数据库对建材产品信息进行核实,引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通过采信应用数据库获取建材信息嵌入相关工作环节。建设项目采购人应依据产品信息采购产品,并进行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建筑碳排放量和减碳量计算等。
(三)市住建局将把各地对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的推广应用工作作为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各地应尽快完成对市场上主要流通使用建材产品的入库登记,逐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中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到2030年政府投资或参与的项目全面采用绿色建材。
四、监督管理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各级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辖区内生产使用建材产品的监督管理,对存在抽检质量不合格、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及时调查处理并上报不良信用信息,市住建局依规对其进行暂停登记或注销登记处理。
(二)有关单位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推广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与标准定额科联系,联系电话0373-3696132。